01憲法
第十九條 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 ?/span>
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02《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第三條 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必須知曉)
第八條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依據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法。
第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的漢語文教材,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必須知曉)
第十七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跡;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
第十八條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
《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范,并用于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
第十九條 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二章有關規定,不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使用語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
03 什么是普通話?
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各方言區之間進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國各民族之間進行交流的工具,它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的規范用語。
04 什么事規范字?
規范漢字是指經過整理簡化并由國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體字、簡化字以及未經整理簡化的傳承字。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已有6000多年歷史,現用的漢字是從甲骨文、金文演變而來。而規范漢字是新中國成立后,對漢字進行了整理和簡化而形成的。規范漢字的標準由國務院頒布實施。
05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總體目標
《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于近日發布,旨在切實發揮學校在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礎作用。該文件明確指出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總體目標。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打造全社會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的示范標桿,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兩種意識”?!耙环N能力”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兩種意識”即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意識。
06 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眹彝ㄓ谜Z言文字是中華民族共同性的重要標志之一,是各民族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更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文化基因。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新時代新征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不移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